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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国标修订启动会暨2013年度红木行业发展研讨会现场
6月18日,《红木》国标修订启动会暨2013年度红木行业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举行,会议代表着《红木》国标修订工作正式启动,与会人士针对当前红木家具行业在执行国标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集中全行业的力量制定新一届标准。
现行标准和施行情况是修订的重要参考
《红木》国标推行近十三年来,其在行业发展中的意义是极其重大并无可替代的。这不光体现在其对红木做出了五属八类的范围划分,更重要的是其对市场的规范,这些也在本次会议上得到了大会的充分肯定。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所长叶克林表示:“标准问题是规范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红木》国标在近十三年,通过标准的深入贯彻实施,对产业发展功劳巨大。此次,通过标准的修订,会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意义同样巨大。我们要总结《红木》国标施行十三年的经验,加入最新科研成果,慎重对待此次标准修订。”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所长叶克林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副司长、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主任胡章翠表示:“要修订《红木》国标,就必须对现行红木标准做出充分分析和认识。《红木》国标涉及面广,国标的修订一定要调用各方的力量,这应该是标准起草的要求。新的国标应该公开透明地制定,体现多方参与。”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副司长、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主任胡章翠
林科院五大意见体现国标修订方向
作为本次《红木》国标修订起草小组的总负责人,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博士生导师、研究员,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红木分会秘书长殷亚方代表中国林科院对《红木》国标的修订方向提出了五点:“一、《红木》国标中的树种范围是通过明清家具残片木材解剖学确定木种、家具标本和故宫家具用材得出的,此次修订应当进一步确定其相关科学依据,并对新提出的证据做出充分讨论和考证。二、对于红木范围的依据和测定方法,技术上确实存在鉴定到种的困难,但我们可以依据现行的标准,吸收新技术,给修订做出参考,进一步完善鉴定方法。三、针对CITES公约中所规范的7种濒危树种,新的标准一定要列入其中并做出明确规范。四、补充红木树种的彩色显微结构图。五、修改原标准中的拉丁文名等错误。”

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博士生导师、研究员,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红木分会秘书长殷亚方
殷亚方同时透露,在2012年9月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达“双打”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研究任务,《红木鉴定技术》标准研究被划定为重点课题。而针对被广泛关注的树种范围,殷亚方也建议:应在尊重《红木》国标中确定红木树种范围的科学依据前提下,对学术界等提出的新的研究结果和证据进行充分讨论和分析,进一步明确红木的树种范围,提高红木树种范围确定的科学性。
中山、东阳两大产业基地积极参与标准修订
广东中山和浙江东阳在红木家具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两区域政府质检部门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所提出的对于《红木》国标的修订意见对修订工作的展开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中山大涌参会代表
广东省中山市红木家具研究开发院执行院长、大涌镇人民政府科技和质量监督办公室主任李建堂,浙江省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吴厚荣出席了此次会议。作为两个产业区域中对红木家具市场规范情况最了解的人,李建堂和吴厚荣同时肯定了《红木》国标在执行的近十三年中,两地积极贯彻执行《红木》国标,对当地红木家具产业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规范作用。
会议上,中山与东阳在针对《红木》国标的修订意见上有雷同:“目前的国标实施力度已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特别需要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标的观测力度,确保消费者的利益。此外,国标制定之初所引用的标准如今也已经修改了,本次修订也应当引用最新标准。”
小结:
据悉,本次会议上共有来自全国50多家相关高校、科研机构、质检系统和企业代表的100多名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参与,对《红木》国标的修订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而同时参会的27家红木家具企业,亦对此次国标修订工作表现出了高度的重视和热情。(来源:第十七期《品牌红木》杂志 葛卉∕文 梁晓珩∕编辑)